各班级:
根据学校《关于2023年选拔我校部分优秀学生赴天津城建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》相关要求,学院高度重视并组织相关班主任学习文件精神,组成以系主任、专业指导教师、团学办和综合办老师为代表的专业答辩评审小组,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经由班级个人申报、各班级民主评议、班级公示、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、专业组答辩选拔,初步审定我院赴天津城建大学交流学习10人。5月13日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拟推荐名单如下:
城乡规划221班(5人):戴永凯、高梦乐、徐创杰、柳佳月、郭瑞盈
建 筑 学221班(5人):康雪莹、白姣姣、崔子峥、孙佳佳、何云鹭
现将以上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期五天,公示时间: 2023年5月13日至2023年5月17日,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学院团学办联系人:甘老师
联系电话:5108471
电子邮箱:39175414@qq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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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5月13日